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運原則是什么?
來源:未知 作者:金盾科技 瀏覽: 時間:2016-11-16
1.爆炸性物品:必須專庫儲存、專人保管、專車運輸,不能同起爆藥品、器材混儲混運。搬運過程嚴格遵守有關規定,嚴禁摔、滾、翻、撞和摩擦。避免存放在高溫場所。
2.氧化劑:除惰性不燃氣體外,不得同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混運。避免摩擦、日曬、雨淋、漏撒。
3.壓縮氣體和液態氣體,不能混儲混運,即使都是瓶裝的氣體或物質也不能混儲混運。易燃氣體除惰性氣體外,助燃氣體除不燃氣體無機毒品外,均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儲混運。要輕裝輕卸,避免撞擊、拋擲、烘烤等。
4.自燃物品:單獨儲存,與酸類、氧化劑等隔離,遠離火源及熱源,防止撞擊、翻滾、傾倒、包裝損壞。如黃磷應浸沒于水中,三異丁基鋁應防止受潮。
5.遇水燃燒的物品:包裝嚴密,存放地點干燥,嚴防雨雪,遠離散發酸霧的物品,不與其他類別的危險品混儲混運。如金屬鈉應浸沒在礦物油中保存。
6.易燃液體:單獨儲運,遠離火源、熱源、氧化劑、氧化性酸類,防止靜電危害,鄰近的電氣設備要整體防爆。
7.易燃固體:包裝完好,輕裝輕卸,防止火花、烘烤。
8.毒害品:包裝嚴密完好,單儲單運,遠離火源、熱源、氧化劑、酸類、食品,存放地點應通風良好。
9.腐蝕物品:容器具有耐腐蝕要求,嚴密不漏。氧化性酸遠離有機易燃品。酸類腐蝕品應與氰化物、遇水燃燒品、氧化劑隔離,不宜與堿類腐蝕劑混儲混運。
10.放射性物品:包裝嚴密,內襯防振材料,裝在屏蔽材料制成的容器內,嚴防放射線滲漏污染。倉庫須有吸收射線的屏蔽層,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建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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